首页 - 中欧仲裁中心的人员组成 - 1. 中欧仲裁中心管理机构


中欧仲裁中心管理机构由以下人员组成: 

  1. 倪安迈(Axel Neelmeier先生,律师,Schulz Noack Bärwinkel律师事务所(汉堡)

  2. 马琳女士(博士),中南财经法律大学法学教授(中国武汉)

  3. 贺丽婷(博士 Christine Heeg-Stelldinger)女士,律师,Brödermann & Jahn律师事务所(汉堡)

中欧仲裁中心管理机构对中欧仲裁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并按照中欧仲裁中心规章和《汉堡中欧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履行其职能。

 

 

A. Neelmeier
博士 Lin
博士 Heeg-Stelldinger

出版声明
中欧仲裁中心及中欧法律协会新闻
中欧仲裁中心及中欧法律协会新闻

中欧仲裁中心标准仲裁条款的调整

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顾问委员会决定对中欧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加以调整以适应中国相关的仲裁程序中对机构仲裁的强调。新的示范仲裁条款为:

由于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者...


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北京大使得以任命

借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在汉堡聚会之际,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为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北京分部任命了三位大使。她们分别是Clarisse von...


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在汉堡聚会讨论投资仲裁

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欧洲聚会在汉堡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的讲师肖芳博士做了题为“针对中国的有关外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的仲裁:从德国的角度来考察”的报告。本次聚会由中...


中欧仲裁中心在苏黎世

2010年3月2日,瑞士仲裁协会(Swiss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与科伦坡地方仲裁中心(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的丰富交流

2010年5月6日博文先生与科伦坡地方仲裁中心法律顾问Sharifah Mariam Syed Ibrahim和该中心副主任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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