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欧仲裁中心的背景 - 1. 中欧仲裁中心的历史


2004
– 2006

  创建中欧仲裁中心的这一构想始于2004年。是年,汉堡律师协会与天津律师协会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并进行了互访。在汉堡市市长访问中国之前,汉堡市政府与汉堡律师协会就后者如何参与加强与中国尤其是汉堡的姊妹城市——上海之间的合作进行了洽谈。

  2004年9月全球各大城市律师协会领导人(World City Bar Leaders)会议在上海举行。在该次会议上,首次双边讨论表明有必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合作。由此,最初设立仲裁中心的构想由国家范围扩大到欧洲范围,继而扩大到全球范围。

2007

  2007年4月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年会在北京召开。在该届年会,由汉堡律师协会委员会成员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代表组成的仲裁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继续推动中欧仲裁中心这一项目。在之后的许多国际会议(如在维也纳,新加坡,莫斯科,纽约等地举行的国际会议)上,围绕此项目展开了大量讨论。2007年10月15日在新加坡板球俱乐部(Singapore Cricket Club),汉堡律师协会特别邀请了来自17个国家共32名专家参加了开球午宴会。在该午宴会上,首次将中欧仲裁中心这一项目正式介绍给国际同仁并获得了一致的认可。在随后几个月内,该项目又获得了来自47个国家近470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2008

  2008年7月,中国欧洲法律协会(英文名称:Chinese European Legal Association e.V.,英文缩写:CELA)作为非营利社团成立,并于2008年8月5日在汉堡正式注册成立。中欧法律协会旨在支持中国与欧洲之间法律事务和法律文化的合作与交流,具体包括:避免涉及中国的国际争端的产生;解决此类国际争端。为实现该宗旨,应在汉堡设立中欧仲裁中心并进行相关专题的研究。

  目前,中欧法律协会正在筹建中欧仲裁中心并将在国际层面上运营该中心。

 


出版声明
中欧仲裁中心及中欧法律协会新闻
中欧仲裁中心及中欧法律协会新闻

中欧仲裁中心标准仲裁条款的调整

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顾问委员会决定对中欧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加以调整以适应中国相关的仲裁程序中对机构仲裁的强调。新的示范仲裁条款为:

由于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者...


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北京大使得以任命

借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在汉堡聚会之际,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为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北京分部任命了三位大使。她们分别是Clarisse von...


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在汉堡聚会讨论投资仲裁

2010年6月17日,中欧仲裁中心青年部欧洲聚会在汉堡举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的讲师肖芳博士做了题为“针对中国的有关外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的仲裁:从德国的角度来考察”的报告。本次聚会由中...


中欧仲裁中心在苏黎世

2010年3月2日,瑞士仲裁协会(Swiss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与科伦坡地方仲裁中心(Kuala 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的丰富交流

2010年5月6日博文先生与科伦坡地方仲裁中心法律顾问Sharifah Mariam Syed Ibrahim和该中心副主任D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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