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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中欧仲裁中心的仲裁员?
任何在与中国贸易相关的国际仲裁领域有工作经验的律师均可成为中欧仲裁中心的候补仲裁员(参见:仲裁员名单),条件之一是该律师应加入相关律师协会至少八年或者是法学教授。鉴于中国目前律师执业不足八年者成为仲裁员的情况较少,只有加入律师协会且执业达上述时间的律师才有资格登记入仲裁员名单。
申请加入仲裁员名单的律师应当已经是或者希望成为中国欧洲法律协会的会员。中国欧洲法律协会的会员费是合理的,且目的在于促进中欧仲裁中心项目的运营。
申请加入仲裁员名单的请求,请直接致函中国欧洲仲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3月31日前,中国欧洲仲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大会有权决定仲裁员名单的增选;此后,该职能将由中国欧洲法律协会顾问委员会承担。)提出申请应使用下列格式文件: 对于申请做出的决定将通知该仲裁员,其简历以及照片和联系方式将在中欧仲裁中心的网页上公布。
中欧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宜及时更新自己的信息,以保证这些作为选择仲裁员的信息基础的有效性。
关于其他信息,请联络中国欧洲仲裁中心及仲裁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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